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
根据《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规定,每学年初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。具体流程如下:
1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于9月19日前将《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交到各二级学院。
2.二级学院根据《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》的具体要求进行贫困生认定审核。并填写好《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》。
3.各二级学院在10月13日前将《上海电力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信息汇总表》发到suepqgzx@126.com,同时交纸质的书面报告。
注意事项:
1.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作为帮困的依据。同时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需上报数据并作为帮困名额分配的依据。
2.请注意汇总表的各项内容,按填写说明规范填写。
3.各二级学院将《上海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存档备查。
上海电力学院学生处
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14年9月16日